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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
基建处成立于2017年11月,是在校党委、校行政领导下,负责全校基本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基建处内设两个科室:综合科、基建科,共有职工6人。其主要职责是:
1.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和各种行业规范标准,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。
2.根据国家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等法规和省、市有关管理规定,建立健全负责学院的基建年度计划、工程项目建设、施工管理和预决算审核等管理制度,规范基建工作程序,保证学院的各项基建工作在法律、法规、制度范围内开展。
3.根据学院发展规划,编制、实施年度基本建设计划。
4.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,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前期调研、报批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验收。
5.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质量、投资、工期等管理工作,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。
6.做好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工作。
7.做好基本建设年度统计和总结工作,按学院和上级部门要求做好各项基本建设报表工作。
8.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、法纪法规教育、廉政警示教育、业务培训等,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。
9.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